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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州:5月1日起民用自來水將調至2.94元/m³ 江蘇省“十一五”水價改革意見

放大字體  縮小字體 發(fā)布日期:2013-04-29  瀏覽次數:1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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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給水排水2020年中國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(污水處理提質增效)高級研討會


推遲兩年多的泰州市區(qū)“十一五”民用自來水價格第二步調整方案,經市政府同意,將于今年5月1日實施。

每立方米由2.60元調至2.94元

推遲兩年多的市區(qū)“十一五”民用自來水價格第二步調整方案,經市政府同意,將于今年5月1日實施。27日,市物價局負責人就市民關注的水價調整原因、方案內容及照顧弱勢群體等相關事宜,接受了記者采訪。

問:請介紹一下市區(qū)自來水價格改革方案的出臺過程。

答:2006 年省政府辦公廳下發(fā)了《江蘇省“十一五”水價改革意見》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》和《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》的規(guī)定和相關程序,泰州市于2009年7月8日召開了市區(qū)自來水價格改革聽證會。隨后,在綜合采納聽證會代表建議的基礎上,形成了市區(qū)“十一五”自來水價格改革方案上報市政府。2009年11月27日,市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此方案并報省物價局批準。按照“一次聽證、分步實施”的原則,市區(qū) “十一五”水價改革方案應分別于2009年12月和2010年12月實施到位。

2009年12月,市區(qū)實施了第一步水價改革。2010年下半年以來,由于CPI高位運行,價格調控形勢嚴峻,經市政府批準,居民用水第二步價格改革延緩實施至今。截至目前,全省大部分省轄市已實施了“十一五”的第二步改革,民用水價目前只有泰州市未實施到位。日前,市政府同意實施民用水價的第二步方案,并從今年5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
問:第二步水價改革方案的調整幅度和具體執(zhí)行時間?

答:市區(qū)第二步民用水價調整幅度為:每立方米由2.60元調至2.94元。從今年5月1日抄見水量起執(zhí)行,第一次抄表時,單月抄表用戶執(zhí)行原價,雙月抄表用戶分別按調整前后的價格計算收取。

問:這次水價改革有何配套政策?

答:一是為保證低收入群體的用水,減少價格調整對低收入群體的影響,對市區(qū)低保戶、特困職工家庭加大了優(yōu)惠政策力度。由現(xiàn)行每月每戶免費5立方米用水,改為免費6立方米用水。

二是對需二次加壓的居民小區(qū)用水戶執(zhí)行與居民生活用水同一標準,各物業(yè)公司不得以價外加價、加收損耗等方式變相加價。

問:這次調價后,泰州市居民用自來水價格在省內處于什么水平?

答:水價改革后,市區(qū)民用水價列全省第10位,處于全省較低水平。

問:哪些行業(yè)和單位用水可以享受民用水價格政策?

答:居民生活用水包括:居民、學校、民政福利院等用水;另外,市區(qū)平價商店經營用水、城市社區(qū)居委會公益性服務設施用水價格,按居民用水價格執(zhí)行。

泰州:5月1日起民用自來水將調至2.94元/m³
時間:2013-04-28 來源:泰州新聞網作者:李靜 丁永巍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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